城市:
成考係統:

關注公眾號

服務時間08:00-24:00

微信公眾號

考生交流群

免費課程/題庫

微信掃一掃

關閉
所在位置:福建成考網 > 福建成考複習資料 > 專升本 > 2023年福建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必看知識點(1)

2023年福建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必看知識點(1)

簽到領取培訓券,免費領取各類提升課程
2023-04-13 16:47:09 來源: 其它
作者:鄒老師
【導讀】好運都藏在你的實力裏,更是藏在你不為人知的努力裏。成人高考考試時間定於10月中下旬,想要報考的考生朋友需要好好備考。福建成考網特此整理了:2023年福建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必看知識點(1)。

  2023年福建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必看知識點(1)

  第一部分 總論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二)民法的調整對象: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三)民法的淵源:製定法,習慣

  (四)民法的基本原則

  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公序良俗、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二、民事法律關係

  (一)民事法律關係

  1、概念:指經由民事法律規範調整、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係

  2、特征:產生在平等主體之間的社會關係,以民事權利和義務為內容,基於民事法律事實而形成

  3、要素:主體(自然人、法人、社會組織、國家),客體(物、行為、智力成果、人身權

  益),內容(權利與義務)

  (二)民事法律事實

  1、概念:指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客觀事實

  2、分類:事件(人的生死、不可抗力、意外等),行為(簽合同、代理等)

  3、構成:引起某一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幾個民事法律事實的總和

  (三)民事權利

  1、民事權利的概念:指民事主體為實現某種利益,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根據自己的

  意願實施或不實施某種行為的可能性

  2、民事權利的分類☆

  財產權:物權、債權、繼承權、知識產權

  人身權:人格權(生命、健康、姓名、名譽、肖像、隱私、榮譽)、身份權(撫養、監護)

  支配權: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等

  請求權:債權等

  形成權:撤銷權、追認權、解除權、抵銷權等

  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先訴抗辯權等

  絕對權:對世權,物權、人身權等

  相對權:對人權,債權等

  (四)民事權利的保護方法☆

  1、公力救濟:請求國家進行保護

  2、私力救濟

  (1)自衛行為:

  正當防衛(不法侵害正在發生針對侵害人不過度)、

  緊急避險(重大危機人身財產緊迫不得已不過度)

  (2)自助行為:自己權利受損且時間緊迫來不及請求適於請求權的實現不過度

  (五)民事義務的概念與分類

  1、概念:指依照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民事主體為滿足權利人的某種利益而實施或不實施某種行為的必要性

  2、分類:積極義務與消極義務,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專屬義務與非專屬義務

  三、自然人

  (一)自然人概述

  概念:依自然規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人。

  (二)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概念:是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特征:平等性,權利義務統一性,範圍內容的廣泛性,不可轉讓性,普遍性

  時效:始於出生(出生證明為準,次者戶籍登記)終於死亡(包括宣告死亡)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概念:指自然人通過自己的行為設定民事權利義務的資格

  特征:由法律進行規定,與公民的年齡智力狀態相聯係,非法定條件程序不得限製取消

  種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 周歲以上),16 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8 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與無民事行為能力(不滿 8 周歲,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

  年人)

  (四)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 ☆

  宣告失蹤

  條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滿 2 年,經利害關係人申請

  程序:不明人住所地基層法院提出,申請書附公安機關書麵證明,公示 3 個月

  效力:財產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代管,或法院指定代管人(重新出現,應撤銷宣告歸還財物)

  宣告死亡

  條件:下落不明滿 4 年(意外為 2 年),利害關係人申請(第一,配偶;第二,父母、子女;第三,兄弟姐妹,祖父母等),法院宣告

  程序:住所地法院提出,利害關係人申請書麵形式

  效力: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終止,婚姻關係自然解除,財產按遺產繼承,有民事行為能力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撤銷:被宣告死亡期間進行的民事行為有效,有權返還財產,配偶沒有再婚的可以恢複,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間被收養的不能自行恢複

  (五)監護

  概念:為了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和特定財產權利而由公民或社會組織予以監督、管理、保護的製度

  設立:法定監護、指定監護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居委會村委會同意的其他人

  精神病人的監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監護人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管理財產,代理參加民事活動,教育和照顧,代理進行訴訟

  四、法人

  (一)概述

  1、法人概念: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2、法人特征:社會組織,獨立財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獨立承擔民責

  3、法人應具備條件:依法成立,必要財產經費,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法人機關:對內形成法人意思,對外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一定機構或個人的總稱

  (二)我國現行立法對法人的分類

  企業法人與非企業法人

  (三)法人民事權利能力

  1、概念:指法人作為民事主體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2、特征:始於成立,終於解散撤銷

  (四)法人民事行為能力

  1、概念:指法人以自己的意願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取得權利並承擔義務的資格

  2、特征:與民事權利能力時效時間上一致,與民事權利能力範圍上一致,由其機關或法定代表人實現民事行為能力

  (五)法人的變更、終止與清算☆

  1、法人變更概念:指法人存續期間,發生組織機構、活動宗旨、經營範圍等方麵的變化

  2、法人變更類型:分立、合並(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承受)

  3、法人終止概念:法人資格的消滅

  4、法人終止原因:依法被撤銷,解散,依法宣告破產,其他

  5、法人清算概念:指法人消滅時,由清算組織依據職權清理並消滅法人的全部財產關係

  6、清算終結:清算事務處理完畢後既終結,法人一經消滅,其民事主體資格不複存在

  五、合夥

  (一)合夥的概念:指由 2 個以上的人(自然人與法人)根據協議,共同出資,共享收益,

  共擔風險,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組織

  (二)普通合夥☆

  1、普通合夥的概念:由 2 個或 2 個以上的合夥人組成,各合夥人以自己個人的財產對合夥組織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組織

  2、普通合夥的特征:自願成立,共同經營,2 個以上,無限責任

  3、普通合夥設立的條件:2 個以上,書麵協議,認繳出資,名稱場所,其他條件

  4、普通合夥的財產:合夥人轉讓財產份額應優先轉讓其他合夥人並一致同意,財產份額出質的,應一致同意否則無效,行為人造成損失承擔責任,不得私自轉移處分合夥企業財產

  5、普通合夥事務的執行:一人一票,過半同意。改變名稱地點業務範圍處分不動產擔保聘任經營管理人員應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6、普通合夥損益的分配:先協商,不成則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無法確定比例的,平均分,不得全部利潤或虧損隻讓部分合夥人承擔

  7、普通合夥債務的承擔:先以全部財產進行清償,不能到期清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超過自己出資比例,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8、普通合夥人的入夥:全體一致同意,書麵協議,如實告知經營財務狀況,入夥後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樣責任,對入夥前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9、普通合夥人的退夥:包括自願退夥、除名退夥和法定退夥。退夥後合夥人資格喪失,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債務大於企業財產的應按比例承擔虧損,退夥前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三)有限合夥☆

  1、有限合夥的概念:由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共同組成,有限合夥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有限合夥企業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合夥形式

  2、有限合夥的特征:有限合夥人必須以金錢或其他財產出資,普通合夥人出資形式靈活,有限合夥人對合夥債務負有限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享有某些特殊權力(處分自己財產份額的權力)

  3、有限合夥設立的條件:2-50 個合夥人,有限合夥企業至少 1 個普通合夥人,允許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

  4、有限合夥的入夥: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5、有限合夥的退夥:(法定退夥)死亡或宣告死亡,被吊銷或破產,喪失相關資格,企業財產被法院強製執行。有限合夥人終止時,其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可以取得資格。有限合夥人轉變普通合夥人的,對有限合夥期間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普通合夥人轉變有限合人的,對其普通合夥人期間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六、民事法律行為

  (一)民事法律行為概述

  1、概念: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2、分類:

  單方行為(債務免除、繼承權的拋棄等)與雙方行為(合同等)多方行為(聯營合同等);

  要式行為(書麵登記)與不要式行為(形式自由);

  有償行為(買賣租賃)與無償行為(贈與、借用);

  諾成行為(買賣租賃)與實踐行為(交付保管物合同成立);

  主行為與從行為(如借貸行為是主行為,擔保行為是從行為)。

  (二)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

  成立要件:行為人,意思表示,行為標的

  生效要件:主體合格,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

  特別生效要件:附條件民事行為(解除條件與延緩條件,積極條件與消極條件),附期限的民事行為

  (三)無效民事行為☆

  概念:指缺乏民事行為的有效要件而不產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為

  特征:本質違法性,完全無效,自始無效,確定的無效

  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2、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法律後果:一開始無效,對當事人不具有約束力,取得財產應當返還,有過錯應賠償

  (四)可撤銷民事行為☆

  概念:行為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其他法定原因,根據法律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的民事行為

  特征:撤銷之前有效力,由撤銷權人實施,撤銷權人可以選擇請求撤銷或變更,行為成立時超過 1 年不予保護

  情形:基於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欺詐脅迫訂立合同但沒有危害國家,乘人之危

  撤銷權的行使:受損害方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出,法定期為 1 年,自撤銷權人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計算

  (五)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概念:指民事法律行為之效力有待於第三人意思表示,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處於不確定狀態的民事行為

  特征:行為人具體行為已經完成,效力取決於第三人意思表示,最終效果可能有效也無效,一旦有效則具有前溯力,一旦無效則自開始無效

  情形:無權處分情形,欠缺代理權的代理行為,限製行為能力人待追認的行為

  七、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

  1、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權範圍內以被代理人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而其法律後果

  直接屬於被代理人的法律製度

  2、特征:須在代理權限範圍內實施代理行為,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代理權限內獨立地進行意思表示,法律後果直接屬於被代理人

  (二)代理的類型

  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與指定代理

  2、本代理與複代理

  (三)代理權的行使

  1、行使的原則:權限範圍內行使,代理人應維護本人利益,親自完成代理事務

  2、濫用代理權的禁止:禁止自己代理,禁止雙方代理,不得與第三人惡意串通

  (四)代理權的消滅☆

  1、委托代理的消滅:時間屆滿或事務完成;取消委托或辭去委托;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特殊情況有效,如不知情、繼承人承認、等約定事務完成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2、法定和指定代理的消滅:被代理人取得或恢複民事行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法院或單位取消指定;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係消滅。

  (五)無權代理

  1、無權代理概念:有狹義和廣義。狹義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也沒有令人信服有代理權的理由的代理行為。廣義代理包括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

  2、無權代理特征:符合代理行為表明特征,行為人不具有代理權(本質),法律效果待定

  3、狹義無權代理

  情形: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代理權終止

  法律後果:本人的追認權(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責任)和拒絕權(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活動而不否認的,視為同意),相對人的催告權(第三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是否追認代理權)和撤銷權(被代理人追認之前,第三人可以撤回其對無權代理人的表示)。

  4、表見代理☆

  概念:指對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因而與無權代理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法律使之發生與有權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的行為

  構成要件:行為人無權代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第三人善意且無過失不知情,具備代理的表明要件

  法律後果:是一種有效代理,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被代理人如果遭受損失,可以要求行為人承擔(如果第三人明知代理人無權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與行為人向被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八、訴訟時效

  (一)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三)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四)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製。

  (五)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六)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成考倒計時

169

立刻定製專屬提升方案

獲取方案 OR 點我谘詢 點我關注 點我加群

我已閱讀並同意 《用戶隱私條款》

個人信息授權與保護聲明

關閉

鑒於網絡的特性,本網站將無可避免地與您產生直接或間接的互動關係,故特此說明本網站對用戶個人信息所采取的收集、使用和保護政策,請您務必仔細閱讀:


信息收集範圍

我們根據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僅收集為您提供服務所必要的信息。包括:

1、您在使用我們服務時主動提供的信息

(1)您在網站上報名填寫的姓名、電話、住址、微信/QQ、備注等信息,包括輔導報名、等網站所有可填寫的頁麵及板塊。

(2)您通過電話谘詢方式提供的姓名、電話、住址、微信/QQ、備注等信息。

(3)您在使用網上谘詢服務所提供的姓名、電話、住址、微信/QQ、備注等信息。

(4)您參與我們線上活動時填寫的調查問卷中可能包含您的姓名、電話、地址等信息。

我們的部分服務可能需要您提供特定的個人敏感信息來實現特定功能。

若您選擇不提供該類信息,則可能無法正常使用服務中的特定功能,但不影響您使用服務中的其他功能。

若您主動提供您的個人敏感信息,即表示您同意我們按本政策所述目的和方式來處理您的個人敏感信息。

本次報名數據服務由本網站提供,本網站不承擔由於內容的不一致性所引起的一切爭議和法律責任,報名結果以最終輔導報名係統為準。


信息使用用途

我們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與用戶的約定,將收集的信息用於以下用途。若我們超出以下用途使用您的信息,我們將再次向您進行說明,並征得您的同意。

1、通過微信、電話形式建立溝通,向您提供學曆谘詢服務。

2、滿足您的個性化需求。例如,學曆途徑規劃、學曆評估等。

3、項目開發和服務優化。例如,通過您的谘詢問題及服務過程中您的建議等,優化我們的服務。

4、向您推薦您可能感興趣的學校、資訊等。

5、學校推薦。例如,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要求以您所具備的條件向您推薦合適的院校。

為了讓您有更好的體驗、改善我們的服務或經您同意的其他用途,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我們可能將通過某些服務所收集的信息用於我們的其他服務。例如,將您在使用我們某項服務時的信息,用於另一項服務中向您展示個性化的內容或廣告、用於用戶研究分析與統計等服務。


信息保護

我們僅在本《隱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間和法律法規要求的時限內保留您的個人信息。

本網站將對您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嚴格的管理及保護,本網站將使用相應的技術,防止您的個人資料丟失、被盜用或遭篡改。

當政府機關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網站披露個人資料時,本網站將根據執法單位之要求或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個人資料。在此情況下之任何披露,本網站均得免責。

由於您將用戶密碼告知他人或與他人共享注冊帳戶,由此導致的任何個人資料泄露。任何由於計算機問題、黑客政擊、計算機病毒侵入或發作、因政府管製而造成的暫時性關閉等影響網絡正常經營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個人資料泄露、丟失、被盜用或被篡改情況時本網站亦毋需承擔任何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

本網站將建立和維持一合理的程序,以保護未成年人個人資料的保密性及安全性。本網站鄭重聲明:任何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參加網上活動應事先得到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的可經查證的同意。若您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當您對您所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有相關疑問時,請通過與我們聯係。


適用範圍

我們的所有服務均適用本政策。但某些服務有其特定的隱私指引/聲明,該特定隱私指引/聲明更具體地說明我們在該服務中如何處理您的信息。如本政策與特定服務的隱私指引/聲明有不一致之處,請以該特定隱私指引/聲明為準。

您必須完全同意以上協議才能使用本網站的在線報名服務。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轉載請注明:文章轉載自 其它
本文關鍵詞:
本文地址:/show-38-11201-1.html

福建成考網申明:

(一)由於各方麵情況的調整與變化本網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以教育考試院及院校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注明信息來源為其他媒體的稿件均為轉載體,免費轉載出於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內容與版權問題等請與本站聯係。聯係方式:郵件429504262@ddsp08.com

上一篇:2023年福建成考專升本藝術概論科目及分值分布

下一篇:2023年福建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必看知識點(2)

課程相關圖片

2022年成考VIP直播班

講師:李老師、陳老師、劉老師

特色:名師輔導3階段係統教學,4項紙質版配套資料贈送,實力考證

立即報名 班級詳情>>
新用戶注冊即送500培訓券。 注:1積分=1培訓券 立即注冊
培訓券
課程名稱 課程 講師 查看課程
教你如何零基礎通關成人高考 陳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2023年成考考前一個月備考規劃(下) 陳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2023年成考考前一個月備考規劃(上) 陳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點《曆史地理》考情分析 張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點《數學》考情分析 周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點《英語》考情分析 何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點《語文》考情分析 繆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課程相關圖片

2022年成考全科精講班

講師:李老師、陳老師、劉老師

特色:名師輔導3階段係統教學,4項紙質版配套資料贈送,實力考證

立即報名 班級詳情>>
新用戶注冊即送500培訓券。 注:1積分=1培訓券 立即注冊
培訓券
課程名稱 課程 講師 查看課程
專升本(藝術類)直播班 蔣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專升本保障班課程 蔣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專升本(醫學類)直播班 蔣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專升本(文史類)直播班 蔣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專升本(教育類)直播班 蔣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專升本(農學類)直播班 蔣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專升本(經管類、理工類)直播班 蔣老師 36課時 查看詳情

優質老師授課

專業教學體係

高性價比課程

7天保障暢學無憂

福建成考網選課中心

【成考課程學習中心】

在線模擬答題 我的課程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眾號

掃一掃加入微信交流群

與考生自由互動、並且能直接與專業老師進行交流、解答。

免費領取說明

1、培訓券可兌換一門視頻課程。

2、下載注冊APP即可獲得400培訓券,簽到、發帖討論也可獲取培訓券。

3、鼓勵學習,在線學習也可積累培訓券。

4、兌換的課程與購買的為相同課程。

5、課程可在APP或者小程序進行學習。

福建成人高考提升便捷服務

【2024年成考考試】

距2024福建成考考試:預計

10/19/2024

24年預報名入口 福建成人高考資訊

【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績!】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眾號

掃一掃加入微信交流群

與考生自由互動、並且能直接與專業老師進行交流、解答。